十堰市郧阳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业务受理清单

业务项目名称:

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申请

业务受理依据:

《湖北省实施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〉办法》

业务办理流程:

申请人将办理所需资料交于区农经中心,由区农经中心查阅、审核通过后,登记备案。

办理所需资料:

1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;
2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;
3、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;
4、银行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;
5、全体设立人签名、盖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复印件;
6、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;
7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、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;
8、全体设立人签名、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复印件;
9、法定代表人、理事、监事的任职文件复印件;
10、全体出资成员签名、盖章的出资清单复印件;
11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复印件;
12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;
13、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复印件。

不予受理情况:

办理资料不全的,指导办理人补充齐全即可办理。